去胡同里订做衣服的小店,想把新买的呢子大衣剪短一些。太长了,到脚踝,只有穿高跟鞋才能撑起来。这倒没什么,我平时也总穿高跟鞋的。可是它太长,一周之后才发现下摆离地面近,特别容易脏。这就违背了我买它的初衷。因每天上下班都要挤地铁,思忖着穿长款的衣服多少会好些。
裁剪的师傅让我穿上,要看一下剪多少合适。一位阿姨进来了,手里拎着一包衣服,见我身上的大衣,啧啧道:“嗨,你这衣服早过时了,多少年以前的款式,不流行了。”
我打量这阿姨,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烫着短短的卷发,看不出身材,一脸富态相。听了这样的话,是有几分不悦的,可我还是笑着附和她:“对对,不流行的,我要的不是流行呢。”我们素昧平生,也许她只是快言快语,并无不好的意思。
这件呢子大衣也确实是早些年的款式,长款、收腰、大摆、系腰带,只是在领子上略微增加了些新意而已。除了太长之外,它完全符合我内心穿衣的意愿,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反而很喜欢,不仅可以使里面的毛衣裙子免受灰尘打扰,走在外面时腿也很暖和。
不单单如此,还好看。第一天穿,早上在单位门口也恰巧碰上一个穿着长款大摆呢子大衣的女子,她迎面走来,一袭黑色呢子大衣,大红色的围脖,在清晨寂静的胡同,很美很美。她看看我,我看看她,相视而笑。
把衣服放在小店裁剪,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想穿衣和流行的问题。什么是流行?太简单了,盛行呗,普遍推崇的。风行一时,短暂而易逝,却令人着迷。
人靠衣装马靠鞍,穿衣打扮,那是人活着必不可少的一个重点。打开手机,不管是公众号、朋友圈、网页、淘宝,穿衣打扮的指南遍地都是,什么是最流行的,什么样的要被淘汰了,全面得很。
前段时间看杂志,有一篇写女作家穿衣打扮的文,说:“穿着打扮不仅在女性的个性身份标识中起着作用,也是女性自我认知道路上的重要工具。”你看,除了美,着装打扮对于一个人来说还有比美更重要的意义。
其中讲弗吉尼亚·伍尔芙的令我印象深刻,也最认同。“女士在穿衣服上花的时间,足够她们学会希腊语了。”尽管伍尔芙觉得穿衣打扮是浪费时间的事,可她还是对打扮乐此不疲。穿衣打扮,确实浪费时间,也浪费精力,却也是一门艺术,在生活中很重要的审美艺术。
伍尔芙在她生活的那个时代属于不爱时髦,不跟风的。“随意的挽发,印花内搭配上素色外套,或者是素色内搭配上印花披肩。”她热衷的打扮不仅影响了无数人,在如今也相当经典。不爱时髦的伍尔芙却穿出了另一种“时髦”。
真正的艺术,不是附庸和追随,而是引领。穿衣亦是如此。因为你永远追不过流行的东西,只能被其牵着鼻子走。
穿着打扮是一件很个人的事,被牵着鼻子走,那就累了。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做到舒适,自在,美观,大方就够了。流行不过是转瞬即溜走的光影,不必追。提高你的审美,才是实在的。
本文标题:我的长款收腰呢子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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