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岁的时候,把容貌看得格外重要,千方百计地弥补自己个子矮小的不足。什么样的高跟鞋都可以为我所用。1995年流行白色薄底的细高跟“巴巴拉”,乳白色的鞋面,鞋头微尖,浅口,跟底只胡豆般大小。就是这样的一双鞋,可以支撑起整个身体,配以不同的裙、裤,给我自信。每天昂首挺胸地“笃笃笃”经过半条街到学校,再“笃笃笃”经过半条街回到家里。当时卖价95元,相当于现在的三四百元,这都没有关系,关键是它时髦,还可以把腿拉长。一时间很多人跟潮,凡爱美且手头比较宽裕的年轻人,都跑到开江城里买一双武装自己的行头。
那时候年轻,身体的忍耐力很强。何况爱美之心又成为强大的内驱力,时时占据着最高点。细高跟造成的脚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有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和新婚的先生到舞厅跳舞。的确,一双合适又漂亮的鞋给了我持久的舞动激情,每一曲都不停歇,每一曲都与不同的舞伴尽情旋舞,直到夜深曲终人散。在昏黄的路灯光下,我们手挽手走在回家的路上,方感觉到脚掌疼痛难忍。于是趁街上人影稀少,耍赖让老公背了一截,随后下地坚持走几步,这样走走停停,疼痛感仍丝毫不减,最后索性脱下皮鞋提在手中,赤脚走在大街上,完全置形象于不顾,一心只为解放那饱受苦难的双脚。1999年流行厚底粗跟的高跟鞋。这种鞋因为前掌几乎与后跟做得一样平,所以不但可以把人垫高,而且不累脚。可鞋底与鞋跟连通一气,粗壮厚实,如筑炮台,实在貌似“脚大江山稳”的特质。而且脚穿此鞋,掌不接地,如踩云端,若遇石子泥丸,一不小心就崴了脚。我当时不管三七二十一也照穿不误。幸好那年月流行穿长裙,夏天,我到成都买了一双黑色炮台底高跟鞋,一条白色落地长裙,顿时掩盖了大鞋的粗蛮之气,再辅以两条细辫,一顶草编帽,整个人显得高挑清秀,颇有田园风格,一时成为校园里瞩目的焦点。有跟风者,立马穿厚底鞋,着长衣裙。那一段时间,心中好生得意,领导了一次时装新潮流嘛!
三十五岁以后,率性买鞋的冲动逐渐减弱,鞋子的高度降低了,所买之鞋细跟的较多,因为我个人以为还是细点的鞋跟秀气些,更适合我这种娇小玲珑的身材。四十岁以后把舒适度放在了第一位,鞋面要软,鞋跟要粗,且仅限5厘米左右。尽管有了准确的定位,但几年下来,仍然很少买到一双真正适合自己的鞋。
四十岁之后的三四年间,我家附近相继开业了三家鞋店。皮鞋、运动鞋、板鞋、布鞋样样齐全。茶余饭后,到各个鞋店随便走走,算是消化运动,一不小心,提回一双。天长日久,我的鞋垒成了一座小山。那双民族风的短筒靴,是我等了半年才买回的。冬月上架,粗细适中的鞋跟前端紧贴一片钛合金,从侧面看去呈r状,显得华丽又不失秀雅。筒口镶以金银水钻三圈,腿肚子方向下垂两根镀金链,链头上吊着两颗水滴状的小坠。这双鞋放在鞋店最显眼的位置,在柔和束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高贵尊荣。我被她与众不同的外貌迷住了,从架上取下来,端详,触摸,感觉皮料也不错,顿时动了心,一看标签,时价758元,几番问询,要打到我能接受的折扣得等到换季的时候,而且到时不一定有我穿得的尺码。于是我隔三差五地去看看,幸运的是,我终于如愿以偿。穿了不久,感觉此鞋还是大了点,鞋跟高了点,并不特别舒服,原来,她的外形一时蒙蔽了我的眼睛,以至于试穿的时候严重弱化了脚的感受。这样的错误我是屡犯不止。那双墨绿的,是鞋店搞活动的时候买的,因为那位比较讲究的店员自己买了一双,我私下猜度那鞋质量肯定好得很,价格又比平时便宜很多,毫不犹豫地买了一双,结果穿在脚上不出三天,一走一脱跟。那双米黄的,是一家专卖店清仓时买的,当时穿起来非常舒服,一点也没有累脚的感觉,后来感觉质量确实好,但鞋跟还是超过了我能忍耐的极限,一年难得穿上一回。那双白色的凉拖鞋是碰巧穿了白裙子去店里耍,无意间试穿,发现特别般配买下的。那双黑纱的凉拖鞋,是穿了黑底赭黄的竹叶花真丝衫试穿时觉得特般配买的。事后方觉得鞋子不是想象的那么舒服,而且所配衣服相当有限。那双棕色的……如此种种,过后方知的心情常而有之。这让我想起“买椟还珠”的故事来,那个郑国人不也是因为被盒子的漂亮迷了眼而把贵重的珠子舍弃了吗?这个取舍不当的典故被人们取笑了千年,但我们面对取舍时,同样是如此糊涂。
人生路上,我们在做很多事时,往往被眼前的某种现象迷糊了心智,而忽略了内心真实的追求,所以我们的言行始终离心灵的初衷有一定的距离,常常旁逸斜出。买一双适合自己的鞋有那么难吗?不,你只要冷静地问清楚自己内心本真的需求,并严格督促自己去执行,就会买到满意的鞋。
本文标题:买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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