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生活到12岁,母亲便可以去做农活换粮食了。分粮食也是按劳力不同划分的,可以耘田耕土的可以得12分,有劳力的妇女可以得8分,14-15岁年纪的可以得5分,我母亲每天可以得3分,而我舅舅这种小孩没有劳动力则不收。这时也还是有救济粮的。年底粮食领的最多的可以领四五十斤稻米。
1978年,母亲 15岁时。这时农民可以开荒,自产自食。从此,母亲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那时,地里的菜只有两种:青菜、萝卜菜。也可以种小麦做麦粥、麦饼,那时没有食用油,没有任何调料卖。母亲说:“这也是我现在不会做美食的原因,似乎小时候的生活习惯已根深蒂固。”原来母亲不会做汤圆、包子……今天我才知道这个困惑我这么久的原因竟然是那刻在母亲骨子里的童年记忆。
1981年,我母亲18岁,媒妁之言,母亲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选择了父亲,母亲看中父亲的谦虚,母亲从小没有父母教养和担心,于是选择了初中毕业的父亲。父亲儒雅,识大体。“结婚之前,你父亲就会主动来帮我做农活,还会替我出头,什么都为我承担。”婚后也没有变,舅舅长大后,给舅舅找了老婆,便放手了。
1983年初,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人们的生活水平又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可人生是没有一帆风顺的。在母亲50几岁的漫漫长河里,我舅舅与舅妈离婚,舅舅留下四个孩子不辞而别,从此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小姑因为意外去世,三姑、四姑相继因为胃癌去世,我母亲接连失去了3个妹妹。没过几年,我姨父因脑溢血、姨母因为直肠癌相隔一年去世。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母亲的干妈患癌去世,今年,母亲的干爸也因病去世了。
本文标题:我的母亲——铭刻在我心上的印记
- 相关推荐
【我的母亲——铭刻在我心上的印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