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说,一女子在北京地铁车厢里进食,残渣掉了一地,还把袋子扔到了地上,引来公众谴责。有人辨认此名地铁吃主与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上海地铁吃凤爪的女子高度相似。
不过,最令公众不解的是,对这种寡廉鲜耻、明显违背公德的行为,地铁运营方却表示无能为力。这种大度和宽容,又将那些敢于出面谴责和制止这种行为的乘客置于何地呢?
20日晚,网友“Leader_统领”发微博称,他乘坐地铁13号线到望京西站时,看到一女子跷着二郎腿在吃萨其马。因为萨其马松软易碎,女子还没吃完,就已经是一地残渣。
更让大家生气的是,这名女子随后把包装袋扔到了车厢地板上。这名网友马上站出来制止,不料女子并没理会他,站起身来就直奔另一车厢。
有眼尖的网友发现,这名女子和2019年曾在上海地铁吃凤爪飙脏话的女子高度相似。
北京晚报记者了解到,这位被网友戏称为“凤爪女”的女乘客曾多次在地铁车厢里吃东西、乱扔垃圾,从2019年开始,她就被网友拍下过在地铁车厢里吃凤爪、吃麻辣烫的照片。
2019年初,这名女乘客更是因为在地铁上吃凤爪吐骨头而与其他乘客发生争吵。事发后,女乘客曾发微博道歉,称自己因为工作性质饮食不规律,所以有时会在地铁上吃东西。
她表示,自己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言行的不足之处”,请求大家原谅。但此次事件不断发酵,网友们又扒出了这名女子的“黑历史”,纷纷猜测她的“下一站”是哪……
光明网评论员:
对地铁“凤爪女”真就束手无策了吗
事件曝光之后,最令公众不解的是,对这种寡廉鲜耻、明显违背公德的行为,地铁运营方却表示无能为力。报道中称,北京地铁工作人员表示,乘客在地铁上吃东西并乱扔垃圾的行为,属于个人素质范畴,并不能用强制手段进行约束,“地铁工作人员没有处罚权”,并且,“因为不少乘客有低血糖,这给地铁内禁止饮食带来了一定难度”。
在地铁上吃东西并乱扔垃圾的行为,的确与个人素质相关。但是,当因个人素质所致行为与公序良俗发生冲突时,这种行为也就不再局限于个人素质的范畴,而成为与公共利益相关的问题。
△ 男子地铁吃小龙虾,壳吐地上
对于在地铁车厢里发生的一些由个人素质所致的不良行为,“地铁工作人员没有处罚权”,地铁运营方“不能用强制手段进行约束”,这都不假。但是,除了“处罚权”,除了“强制手段”,地铁运营方和地铁工作人员对类似影响公众利益的不良行为真的就束手无策,真的就可以放任不管吗?
难道个人素质养成、公共道德培养以及公序良俗的形成,都要靠赋予有责方以“处罚权”以及行使“强制手段”的权力,非此就不能维持一个良好的公德状态吗?难道劝告、说理就真的毫无用处吗?
至于有人提出现行《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并没有禁止在地铁内饮食的规定之辩,其实也是强辩之词。许多因个人素质而致的不良行为,比《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所例举的不良行为还要等而下之,这些不可为之事已是社会公德的默认禁忌,一个“守则”不可能将其尽列其中。因此,并非守则未列入的行为就是可以放任的行为。
而“低血糖”一说,就更是难以成立。那些明确规定在车厢内不可饮食的国家和地区的地铁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方,难道就没有考虑到低血糖乘客的需要,难道那么不体贴乘客?
实际上,地铁乘客中,有低血糖的乘客毫不稀奇,有不顾脸皮违背公德的乘客也不稀奇,问题在于当这样的乘客出现时,作为对此负有责任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方——尽管没有“处罚权”和“强制手段”,都应该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为乘客提供必要的服务或制止乘客的违反公德公序的行为。
由上述报道,一个连乘客都出面予以谴责和制止,违反公德的行为人显然也自知行为不当而换了车厢的事情,到了本该对此负有责任的地铁运营方那里,怎么反倒对这种违反公德的行为显得那么大度,那么宽容了呢?这种大度和宽容,又将那些敢于出面谴责和制止这种行为的乘客置于何地呢?以这种大度和宽容,如果有乘客因为出面谴责和制止此种行为而与违反公德者发生了冲突,那么,这样站出来的乘客是不是最终也要挨上50大板呢?
社会公德的大面积溃疡,往往始于人们并非不可以忍受的个别“小事”。在此,对公序良俗负有维护、维持责任的机构,其对这种“小事”的态度及其应对,对社会公众尤其具有示范作用。如果今天认为吃得一地渣子的乘客是因为“低血糖”,那么明天就会原谅对机体器官控制力尚弱的孩童随地便溺,再后还可把更加严重的缺德行为归结为“心情”。而社会公德就是在这种大度和宽容的卸责中恶化至溃疡而积重难返。
内容来源:光明网评论员
本期编辑:孙小婷、张永群、常莹
本文标题:上海地铁吃凤爪,北京地铁沙琪玛,“全国巡演”第三站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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