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刚开始3天,就看到了一条魔幻的社会新闻。
这件事发生在2019年12月21日,浙江省绍兴市诸暨一位64岁老人去超市买菜。
结账时,收银员发现她有几样东西没结账,于是老人拿出了一包猪肝,结账离开了。
但收银员却发现,老人的环保袋还沉甸甸的,觉得可能还有其他东西没结账。
于是收银员叫防损过去看一下,结果一核对,还有两样东西故意没付钱。
被超市发现偷东西后,老人被员工搀扶到办公室。
期间没有发生任何争吵,也没有什么肢体接触,但老人突然开始呕吐。
最后,老人因为脑干出血被送进重症监护室。
故事到这儿,还算是正常走向,但后来老人儿子接受记者采访说的话就不对劲了。
他儿子认为,店长恐吓老人,把她吓吐了。希望超市垫付一部分医药费用。
从视频上看,店主和店员已经做到最好了:贴心地搀扶老人进办公室,没有过任何肢体冲突,老人身体难受后,第一时间围上来帮助她,拨打110、120……
在我看来,店家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简直是教科书般的处理方式了。
然而即便这样,还是被老人家属挑出毛病。
说是挑出毛病也不能算毛病,因为老人儿子的强盗逻辑是:
我老妈在你们这儿发病的,你们就得负责。
同时他也甩出了医闹们常用的一句话“我们进去一个好好的人……”
店家已经做到这样了,还让他们怎么对待你妈?
难道以后小偷随便说自己身体不好,店家就得眼睁睁看人家“偷”吗?那不是倚老卖老,明目张胆地抢吗?
说到底,他们还是那套无赖逻辑“我老我有理,我弱我有理,我伤我有理,我死我有理。”
不得不说,这对母子真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老人做贼,贼子碰瓷;一个明偷,一个暗诈。
希望相关部门千万不要和稀泥,公平一些,别再被道德绑架了。
一次和稀泥的判决,会助纣为虐,会助长歪风邪气,可能会对社会道德水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长此以往,老实人总吃亏,耍无赖总赚便宜;而无赖造成的成本,只能让守规矩的人买单。
不过,事情正在慢慢起变化。
从去年反杀昆山龙哥的保安无罪、电梯劝阻吸烟者无罪等一些系列新闻后,这样拒绝和稀泥的例子就越来越多了。
今天就有一条:
北京海淀区西小口路与后屯路的交叉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骑车人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判罚由于该名骑车人未按照信号灯通行,还要承担这次事故中的全部责任。
这条新闻发出后,微博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
@芒果味牛轧糖:这种判罚不是为了让人觉得骑自行车闯红灯活该被撞死,而是为了给人震慑的效果,大家都文明出行了才是最好的结果
@victory_Ssea:当然支持,不守规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机动车撞行人或非机动车,即使无责的情况下也要承担部分责任,这个规定原本目的是为了使机动车驾驶人更重视“警惕义务”,但实质上对车主很不公平,实际操作层面交警还常会劝车主多承担,“反正有保险”。这个案例很罕见。
这种判决并不是不保护行人、非机动车,反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
行人知道自己乱来,谁也保护不了他,自然就不会乱闯。这才是真正地保护行人。
这种新闻“正邪双方”还是比较明显的,相信最终正义会胜利。
我们经常会在新闻中看到,一些倒地的老人反咬一口,讹诈帮助他的人。
不过现如今行车记录仪、监控摄像头都普及的情况下,一般好心人最终都能自证清白。
绝大部分情况下,老人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并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处理类似事务时,大家出于处理讹诈老人比较复杂的考虑下,把这些老人轻易放过了。
表面上看,这是在偏袒了“弱势群体”,但实际上真的帮助了吗?
机动车无责也要赔钱,助长了碰瓷者的嚣张气焰;
小偷偷东西也不能呵斥打骂,让一些小偷更加肆无忌惮;
讹诈毫无成本,让“坏人变老”的话题永远都有热度。
如果坏人总容易占便宜,而守规矩的人总容易受罪。自然好人越来越少,坏人越来越多。
希望偏袒无赖“弱者”的新闻越来越少,希望守规矩者无罪的新闻越来越多,到最后成为社会基本规则,不再是新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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