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得从三年前说起!那时的我还是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刚上高一。而故事另一半的她,和我同一个学校,同一间教室,就多了一条过道和一个书桌,我们没成为同桌,却成为了恋人!
我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位让我每次看到她就有种站在世界之颠伸手想拥抱全世界的感觉的她。我那时并没有什么情商可言,屌丝一枚吧,可我也没有一丝不喜欢她的意思。
还记得三年前的冬天,正是我追你的时候,那年的雪并不大却很冷,我也模仿着其他情侣们做的一些事情,我也想为你做,接着就是每天早上为你买一杯下四楼越过三座教学楼绕道学校后门的奶茶,你和别人闹分手我妄想买棒棒糖哄你开心,却还是被你拒之门外,不过我还没有放弃,也不会放弃!
果然,在追求你一个月零八天的时候你答应我了,现在回想起来,大概,或许,你是喝我送的奶茶喝的想吐才答应我的吧!!
不过,终究还是答应了,我也体会到初恋的感觉,那时候我和她就像大部分的情侣一样,幻想着能和另一半长长久久的过一生,可事与愿违,上天跟我来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她爸爸强制让她辍学了,在她临走的那天都没有告诉我,考完试的我,才从她闺蜜那里得知她辍学了,被他爸逼的…那也是我第一次为一个女生哭吧,很无奈,也很绝望!
如今她回来了,我们相遇了,可故事并不是按照好的方向发展,三年后,我们还坚守了一百天,发现一切都变了,也许是现实的残酷,或者是性格的不合!
如若时光倒流,我愿在我追你的那一个月零八天里,每天为你写一封情书,说不定等你老去的时候,躺在后院的摇椅上,翻开我为你写的情书,你也会开心好一会儿!
情书适合像酒一样窖起来,待几十年后,乌发变成银丝,小两口成了老两口,双方以老伴相称,这时,无论是在夕阳映照下,还是在薄薄晨晓中展开那已发黄的情书,就像开启一瓶陈年老窖,流动在舌尖、洋溢在心里的感觉一定很甜蜜!
梦梦,我爱你!
作者:梦醒时分
本文标题:真懊悔现在没有给你写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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