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
一九九零年三月末的一天,我在西安,本该向东赶回北京的,却鬼使神差地冒出一个念头:往西,回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看看。这念头来得突兀,又执拗得不可抗拒,连一分钟也等不得了,我像急于找回什么东西似的,当晚跳上西去的火车。
过路车拥挤。去贵川甚至远如两湖一带的劳工、在蔡家坡、宝鸡等站一股一股住上拥,他们要到西部去发财。等我意识到,该赶快上趟厕所时,一切都来不及了:我被如潮的人流挤压并固置到一个角落,膝下、头顶、后背全是四肢的网络;人味儿、烟味儿、汗酸味儿塞满车厢,好像划一根火柴就可以引爆。我只好收腹吸气,竭力把自己想象成一片山楂片,或是一条瘦鱼,独自在灯影里民怔。
此时,不争气的尿憋得我额头发麻,只有靠大力提气稳住,环顾车厢,除非我能帖着人头飞翔,否则断难接近厕所;而且即使接近了,厕所门口犹如蜂窝,站满了人,我怀疑那是一扇永远也敲不开的门。
暗想:多年来,我出差不是卧铺,就是飞机,来去潇洒得很;目的地又都是省会一级的大城市,有接有送,何曾受过这等洋罪。幸亏我是男人,万不得已有个塑料袋也能应付,要是年轻女性呢,我不敢想下去了。人生总难免不遇到某种最尴尬,最狼狈,最无可奈何的境况,这是否就是一种?比它更复杂,更深隐的还有多少种?而我又体验过多少呢?
看着身边一张张疲惫的、汗津津的面孔,看着因过多的忍耐变得神情有些呆滞的男女,我忽然有种跌落到真实生存中的感觉。我平时对人生的了解,太片面,太虚浮了,生活的圈子愈缩愈小,感性的体验愈来愈单调,虽然也大发感慨,也大谈社会,实际多是书本知识和原先经验的重复。我们虽然明白,如今是个既有高楼大厦,地铁飞机,卫星导弹,卡拉OK,又有陋室茅舍,荒山鸟道,人满为患,四脖子汗流的时代,但你必须亲身流流汗,才能真知。席勒说过:“人生反被人生遮掩住了”,可谓警语。“城市化”割裂了我们的感觉,我们不再与生命之源保持和谐了。也许我的挤车回乡,含有寻觅更真实的人生的潜在动因吧。
还好,我没被憋死,下半夜车到天水时,我有种欣欣然的解放感,甚至有点感恩戴德,似乎只要准许我下车,什么行李呀,辎重呀,金银财宝呀,全可以抛掉。人呵,有时有无尽的奢望,有时一点给予即倍觉幸福;到了外物负载得过于学生时,生命往往会跑出来示以颜色。谁能说,享用山珍海味的快感就一定超过了淋漓尽致地撒一泡尿,睡席梦思床的舒服就一定胜过热炕上打鼾呢?
我的故乡藏在莽荡群山的夹缝里,渭河拐弯的地方。从县城去那里,一般转乘火车;若能弄到汽车,有一土路可达,约六十里许。
我在县城先长到我的亲房侄子天宝,小名狗娃子,我隐约觉得他似乎就是我要找寻的人中的一个。论辈份他是侄子,其实年龄比我大,是县里一个部门的头头。他的长相与某些伟人颇相像,长方大脸,厚实魁梧的身坯,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浓密的大背式传统发型,倘用器宇轩昂四字,足以当之。记得小时候,他是什么裂性牲口也敢降服的,拳头扫平全村的顽童,我们对他既亲近又害怕。土改那阵,他顶多十二三岁吧,每到天黑总提一柄明晃晃的大刀,到河边护村队跟大人一起守夜,烤洋芋吃。那时的雾好像也特别大,雾幔从凤凰山拉下来,把渭河滩、磨房、高梁地严严盖住,他在雾中飘忽前行,他的刀一明一灭,我尾随他去过几回。正月十五闹社火,皮影戏开场前,他头扎白羊肚毛巾,在人圈里舞红缨枪,风车似地旋动,英武非凡。在孩子群里,他就是主见和勇敢的象征。他很早就是县里四个兜的干部。我读大学时放假回乡,总去看他。他一面弹着烟灰,一面讲“又红又专”的道理,我频频点头。现在他说起话来还是果断得很,大巴掌一挥,气势很大,依稀可辨少年时代的风采。
我们一见面他就说,二十多年了,你回老家看看吧,就坐我的吉普,我陪你去,当天来回。我除了感谢,还暗中艳羡地方干部的权威。其实,一到县城亲友们就争相告诉我,天宝有保加利亚吉普。乖乖,不简单哪!
保加利亚吉普开过来了,并非想象的那么神气。车门总也关不严,司机老罗总用脚踢它;沙发座里像藏有硬物,直扎屁股,猛一颠叫你浑身出凉汗;里程表已坏,是个黑洞洞,像老人没牙的嘴。更有趣的,走着走着,老罗就停车,跑到前面,掀起前盖,用手又拉又揪又拍某个部件,我就莫名其妙地想起一句唐诗:“轻拢慢捻抹复挑”来。轲天宝依然有不易察觉的自负。
车爬到凤凰山顶时,落起小雨,游丝一般,路面仅被打湿,泛着白光。天宝忽然紧急挥手,老罗遵命刹车。只见天宝挪身下车,稳健谨慎地、以伟人般的步伐边走边审视每一寸路面,老罗则像堂吉诃德的随从桑丘,亦步亦趋,像低头找什么东西。
我大惑不解:这点小雨算什么呢?干嘛要停车?出于好奇,我也跟上来,也弓腰审视每一寸地面,但看不出有啥奥妙。结果,天宝用庄重的口吻说:“这样的路,这样的天气,非出事不可!”老罗不知是受了启发,不是惯于从命,立刻点头道:“不行哎,这路怕走不成了。”我感到大怪了,想分辨,但一看他俩脸色的严重,竟张不开口;我想笑,脸上的肌肉却僵住了。
怎么劝说天宝也没有用,越说,他越固执,摇摆大手,用固执来掩饰恐惧。他把前景描绘得可怕无比,好像开下去必死无疑。我这才注意到,他那原先炯炯的眸子闪动着怯懦的光,倔巴得像个老农,我甚至生出一丝怜悯了。听说,这些年他辗转过好多单位,有时愉快有时很不愉快。有一年他来北京,说是来“看病”,其实无病可看,每天访游名胜,细问才知道他正在闹情绪。还听说,他曾在某处经历过一次车祸,别人都栽到崖下,他一个前滚翻出来了,仅擦破头皮。莫非人生的暴风雨,人事关系的烦恼,抑或昔日的噩梦,把他吓出了毛病?
救驾的人终于来了,一辆卡车昂首嘶鸣,飞驰而来,在天宝身边停了几秒。里面的人说句什么,就大大咧咧开了下去。原来,车内是位副县长,要给老家送点煤和粮食。我颇有深意地瞟了一眼天宝,他倒无需转思想弯子,只吩咐老罗开车继续前行。
细雨中的路面不起尘埃,清风徐来,草木轻摇,天宝来了兴致,扭头说,这天气坐车最舒服了,我报以颔首微笑。其实,他也许永远不会想到,此刻我心中涌起的是一种莫名的失望情绪。我当然知道,世间原本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可人又是一种没有永恒的念想就活不下去的动物,于是在心灵深处贮藏许多美的回忆的吧。你经历的生命的辉煌,你品味过的诗意的瞬间,你热恋或倾慕过的女子,甚至一种吃食、一个物件,在世俗生活的潮流中都会变色变味。美,最怕第二次光顾。那么,是否最好不轻易“启封”?不要重新碰“她”?这岂不又有违人类追求美的天性了吗?
本文标题:《还乡》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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