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此“殊荣”,自然舍命相陪,凑合着加入了一些文学社团。如刘浩歌举旗的“荷花文学社”;刘公、凌鼎年扛鼎的“中华精短文学学会”;鲁荒擎起的“北方诗人协会”……他们都是名家大腕,尔等小卒唯仰慕之份。
正因是小卒,境界自然不高,难免落入俗套、心生龌龊——居然算盘起沾名人之光的“邪念”。
如何沾光?思来想去,向“耀星”索字似乎比较“便捷”。
深知名家之字乃“墨宝”,价格不菲,不是轻易就能拈来的,自己有这个实力和份量吗?
反复掂量,自个轻如尘埃、无声无息,如不玩“拐弯抹角”招术,根本无法实现!
曾在《世纪瞭望》发过一篇小文;而著名作家魏巍(1920——2008)在此杂志上亦发过文。经曲线打探获得魏老的住址,便厚着脸皮去信一封套近乎。
结果杳无音讯。 后在某刊读到一篇纪实文章,其中提到某人获得魏老一幅字。有人出数万购买,他不卖;反将“字”捐出来……相比之下,我羞愧难当。为了聚宝敛财,我不顾人格弯下脊梁……实可耻!
不能再“闹”了!否则品性与操守会悉数散落。
“歪念”一灭,心恢复宁静。
在悠哉中,老天意外开恩了;真应验了“祛邪欲,正品行者,天助之!”
曾给一文化网站负责人寄过稿,该负责人为书法家。他看了我的稿后,送了一幅字给我。
当我收到他赠赐的“墨宝”时,乐呵了好几天……
还有北方一位写楹联的作家(也是书法家、收藏家),他给我寄来一幅草书。可惜得很,当时我不在家,那封信被三岁的女儿撕碎,字幅毁坏殆尽……
还有更怪的事:四川达川难得书画院要纳我“入怀”。我回信给院方,诚恳告知:我乃无名之辈,字不带金沾银且无任何闪光之处……
这些事虽已过去十多年,却颇让人玩味:世间名利两字渗透每个角落,弄得人心难测、红尘狂舞。我等之流也难免俗不可耐,心眼偏执,好在落下笑柄前能“回头是岸”;不然,定堕入万丈深渊。
在此,我想起一位书法大家的名言:书家首先用言行将人字写好后,方可写好其它的字。
写字如此,求字如此;做人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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