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向来注重美食——“民以食为天”。列国时代某国的一位大臣对美味特别敏感,一接近美食他的食指便会蠢蠢欲动(“食指大动”即来源于此)。有一天食指大动,他便向朋友宣称这美味他是吃定了。随后国王召集众臣,大殿的鼎中煮着一只进贡的大海鳖,汤汁已熬成了乳白色,诱人的香气四处弥漫。大臣颇为得意。国王却很不爽他的狂傲,于是众人皆分得一羹,而大臣独无。他羞惭进而愤怒了亦或是馋虫作祟,竟竟自跑到鼎边,把食指濯入汤中,吮吸,连赞美味,而后潇洒离去。王大怒,处罚了此人。不久后发生一次政变,人与大臣合谋弑了王,拥立新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珍馐佳肴足以使忠臣反叛,国王掉脑袋。其威力不可不让人刮目相看。
宫廷的餐桌上可尽是些鲍参翅肚之类,平常人无福消受。更有人无聊又奢侈地发明了满汉全席,小女子未曾领教也毫不向往:一切趣事,若流于形式或拘泥于道,也都索然无味了。能因食物而产生幸福的,则是普通人家锅碗瓢盆间的烟火气息了,点点滴滴,充满俗世的归属感。
打小就爱吃烤红薯,会在奶奶烧饭的时候放两个在灶膛里。挑红薯是有诀窍的,不能拿圆鼓鼓的大个头,这样烤出外焦内生,吃得不够味。要挑一些长长的、瘦瘦的,平均受热,烤出来正好。约莫时候到了,就用烧火棒把它从灰烬中拨出。稍凉后用指尖小心拈起,剥去外面一层的焦黑,顿时浓香四溢。咬一口,嫩黄微烫,香甜柔软醇厚都从舌间涌起,层层叠在心头。很多年后,在街头吃到大火炉烤出的红薯(个大皮薄,完好无缺),依然有平和温暖的感觉,却不再有儿时的欢欣了。
后来上了高中,尝到了学校食堂的滋味,便愈发思念家中的饭菜——不管内容如何,永远热气腾腾,可口诱人。从此暗加留意,长期以往,便积累了不少独家心得。其一,芋汁泡饭风味独特,米饭泡得香滑粘稠,令人胃口大开,食而不厌。其二,初生的油菜杆子用香油炒了或是放上肉丁,嫩滑爽口,是上好时令菜。不过得把握好时机,这种杆子只在两三天内能采到,过期则老。佳人芳华已逝,只能望而兴叹了。其三,蘑菇鸡汤。仓木说不喜欢喝,因为太鲜了。人与人的喜好看来还是相差很大的。鸡汤熬至乳白,鸡肉酥烂,放入姜葱等调料本已诱人之极,再放入口感鲜嫩、营养美味的口蘑……对我而言,绝对是不可抵挡的诱惑。喝下去,会感觉人生很充实,活着真幸福。这是我的切身感受,所以可能会让人觉得夸张。记得火影里老奶奶做的象征生命的奇辣的咖喱饭吗?异曲同工啊!
说到现在,都是传统而平常的中国菜肴,没有提西方的饮食。那是因为了解不多,不能信口雌黄。不过什么蔬菜色拉,水果拼盘啦,真正是小孩子的点心。那些精致加工,色泽美丽,分量形状都规定标准,然后在浪漫高雅的餐厅被享用的食物,我想是吃不出幸福的吧。而家里的厨房热热闹闹炒出来的菜,有着油盐酱醋强烈而鲜明的口味,像生活中毫不掩饰的欢喜与伤悲,让人如此沉醉。
进了大学后,进一步尝到了食堂的苦头,于是整天幻想回家后的食谱。即使只有一碗雪白的热腾腾的米饭,一碟碧绿闪亮的青菜也是人间美味啊。幸好后来发现了中苑的牛肉拉面,从此浪子一去不回头,我义无返顾地爱上了它。又因为爱它的人太多,练就了一身速跑、抢挤,争夺美食的好功夫。非此道中人不能语也!
慢慢更发现了食物名称的美。它们无论质朴或繁华,都能引起遐思无限。于是我把它上升到精神粮食的高度了。很不好意思地说,很多小说看下来,我记忆最深刻的,不是人物也不是情节,而是食物。或者一时兴起,便拿笔抄下。比如说村上春树的《海边的卡夫卡》里有:乌冬面、什锦饭、炸鸡块、鳗鱼、火腿鸡蛋、马哈鱼、酱汤、咖喱海鲜、煮山芋、金枪鱼菠菜卷、盐巴烤竹夹鱼、海贝大酱汤、炸虾大碗盖饭……神游此中,其乐无穷。
本文标题:快乐美味心情如金秋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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