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这个时候,你向我伸出了你的手,那一刹那,我想起来读书时对另一半的憧憬“他必须是我仰视的人,又是能够并肩作战的人”,于是,在一个也许大家认为不该折腾,应该安于现状的年纪,我也握住了你的手,愿意去相信,开拓不一样的人生. 友人问,两个人的相处中,最让你“心头一软”的时刻是什么样的。我觉得是我居然真正地被他“看见着、欣赏着”,他知道我的特别,这种感觉,无与伦比。虽然我也一直坚信我是特别的那个. 我好喜欢被欣赏的感觉,我也好喜欢去追逐自己真正欣赏的人。
欣赏,是感情中的第一要素. 只有不断的欣赏和被欣赏才能够在时间的长河中,抵御由时间带来的倦怠和生活带来的各种琐碎.
爱一个人就觉得他全世界最好。我也只会跟觉得我全世界最好的人在一起。我视他为人间珍宝,他认我为掌上明珠,我们建立这段关系,不是弱者跟弱者彼此将就,而是两个选择极多的人,为对方放弃诱惑。
促使我们专一和自制的,是对对方完全的欣赏。
我还是需要做那个人的「迷妹」的。虽然我们都会有狼狈的时刻,这很显然。但还是要那种恋爱,就是对方熟睡后你看着对方的脸,想着对方的一切,会觉得很迷人,会觉得自己是花了点运气才被喜欢上的。而你对对方而言,也有某种无法拒绝的优点——你对此非常确信。
我们永恒地被对方吸引,永恒地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对方。
这是好让人心动的恋爱。
舞台灯光会散去,妆容会卸下,但你的好,你的特别,对我而言永不谢幕。
本文标题:有恃无恐的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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