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遇见的时候忘记

2024-01-27 16:37:47

爱,在遇见的时候忘记

总会在某个时刻,遇见那么一个人,不知在那儿见过,却那么亲切,仿佛与之与生来便有者牵连。彼此邂逅,没有奢求,没有渴望,就那么随意而处,记不得为何,要在某个时刻恍然若失的找寻她所有的痕迹,简简单单却总是陶醉不已。然而,那浅薄的时光,留不住几多情深意浓,不知是谁忽然放了手,茫茫人海早已寻觅不见。 沿着一丝回忆的余温,满世界寻找,来来往往,不知不觉间,那个人的模样逐渐变得模糊。身边与你一路相随的人,却越来越符合脑海间幻想的那一个人。忽而明白,遗憾,往往总催促一个人更快的成长,让你明了,爱一个人的时候,容颜只是一张脸,而时光,容不下的恰恰却是一张俊美的脸。 时光总催促着一个人慢慢老去,不论是虚幻的朴素,还是真切的拥有,都决然抵不过朝去夕来的沧桑旧梦,总以为能把每一寸光阴写的圆满,无意间还是留下了弥补不了的遗憾。 一个人,不论爱的多么深刻,当你痛心疾首想要忘记,不是删除彼此的联系方式,亦不是谋划算计,而是彻底的离开你所熟悉的地方。不是所谓旅游,不是所谓放纵,只要在最贴近生活的地方,看一看那些所求不多的劳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再复杂的情缘,终究不过相依相守,若非要预设许多条框,那算不得是什么爱,不过满足了身旁人羡慕的眼光。 爱一个的时间,只能是在一起的日记。于我们,忘记只是一个过程,当一个人决定不爱,付出或挽留,只会把自己搞的愚蠢至极。 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喜欢一种在栅栏外傲然盛开的花,娇小的花枝上,大小不一的开着。后来,方知这花便是最有名的格桑花,所求不过一块土壤,或肥或瘦,总可以在应该开放的季节,装点人间。 每一朵花,都在等待一个懂得欣赏的人。或风雅、或附庸,平淡冷暖,浓香浅色,不过喜好不同。如似,某天忽然遇见一人,惊艳绝绝,自惭形愧,试想一个怎样的人,方能幸得芳心。后来,你偶尔看见她牵着一个人的手,百方打听,方知不过如此。可是,谁又能否定她的眼光,不论未来如何,至少这一刻她喜欢,就那么一个理由——喜欢。 我们,都曾遇到过那么一个女子,想要用余生照她周全,可是终究少了一分可以牵手的机缘。某个时刻,你看见她乐此不彼的为着另一个人,献出了所有却惨遭抛弃,她傻与不傻,无非几个局外人思索。我们那么深刻的爱着,所求又是为何,不过希望眷恋的人,少一些委屈,多一丝幸福。爱,往往就是傻,甘心情愿放下所有聪慧,做一个幸福的傻子;幸福,不就是奢求的所有么。 也许,世间也有那么一些痴人,傻傻的等待一个已经离开的人。可是,离开了的何曾又会回来,不过借着一个痴情的谎言,把愚字写的那么认真。一个人要离开,绝对不会因为冲动,若不是冲动,何必在原地等候。哪怕上苍怜你,守得云开雾散,你等到的不过是已经在尘世间历练归来之人,而你等候的是记忆里的那一个人。 林徽因说:志摩爱我,完全是一种浪漫的理想之爱。他在自己身上发现了理想,就爱了。若是自己嫁了他,他又在别的女人身上发现了那理想美的幻像,那时的自己便是现在的幼仪,爱情是浪漫的,婚姻是实在的。有时候,爱很容易,想要持续却很难,不是不再爱了,而是爱的深刻,却不知该往何处走下去,于是,放开了手。 喜欢,容不得半点幻想,若时时刻刻拿着幻想的一切,维持着彼此的情意,待幻想破灭,又该如何抉择。喜欢,你漂亮与否,不过短短十年,爱的只是你一颗善良的心,若美的不得芳物,那是世间少有的妖精。为人,怎能没有缺点,不过互相包容,彼此接纳,方得携手共进。 你在,不论多久,我亦相随;你走,不论多长,终会忘记。一路行走、一路相随、一路铭记,一路忘记。爱,在遇见的时刻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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